長期照顧法人概述(四)
許柏參 會計師
為使長照機構社團法人更能永續發展,除設有必要財產、投資限制、董監事限制外,另參考其他法令規定,於前一年度收支結餘後,要求提撥一定比例作為營運資金,屬規範長照法人管理階層,另為提升長照產業人力之投入、留才及避免人力短缺,致影響住民之服務品質,且即使長照法人有足夠之資金,卻無相關專業人力之投入,仍無法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故設有提撥受暫受限淨值及特別盈餘公積之規範,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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