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智識 Knowledge
20 January 2021
欠稅公司負責人若處分個人財產即遭限制出境?

欠稅公司負責人若處分個人財產即遭限制出境?
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判字第414號為例

張 暘  會計師

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預防疫情散播的各項措施導致經濟活動停擺,強烈衝擊全球景氣,影響範圍持續擴大,致公司經營困難倒閉欠稅時有所聞,國家財政稅收亦遭受影響,稅捐稽徵機關為租稅保全,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或行政執行法第17條,以限制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聲請法院假扣押、限制出境、拘提及管收等方式確保公法債權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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