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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地避稅安排停看聽- 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判字第 311 號
莊鎮嶽 會計師/李杰倫 高級專員
自古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使得不動產一直是國人在投資選項中極為重要的標的之一。如今有愈來愈多父母擔心子女買不起房,不論是為了想資產轉移進行「節稅」或是想幫助子女置產,都紛紛開始計畫如何將名下房產作最有效的移轉規劃,有人選擇贈與房產,有人選擇等待繼承。也因此,不動產傳承亦是家族傳承中很重要的一環。近幾年許多人利用公設保留地其稅負優惠的特性,作為財富移轉標的,購入公設保留地後贈與子女,再藉以此地向父母持有之建地進行合併分割交換,讓子女取得建地以達到財富移轉目的,此移轉行為雖為合法,但合法節稅及避稅分界點為何,透過下 列實務判決淺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