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信託
黃詩閔 會計師
何謂「信託 」 信託一詞源起於英國,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我國 信託法第一條開宗言明,信託即是 「 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換言 之,就是委託人將自己的財產,交由受託人保管,受託人管理或處分該財產時 ,須以受益人之利益或信託本旨為之 即是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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