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勞動部1061020勞動條3字第1060131722號公告
廢止「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主旨:廢止「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第一項。
公告事項: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一日台八十八勞動二字第○○八八三二號公告中之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不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