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者所得申報方式探討
林巧敏 會計師
一、何謂非居住者
依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屬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稱為居住者。反之非屬於前述兩者均稱為『非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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